来源:《长江日报》 湖北省农业厅发文回应未及时阻截违法转基因水稻指责,全文如下:
20日,经济观察网发表题为《绿色和平:违法转基因稻米疑已污染湖北国家粮库》消息称,怀疑我省个别大米加工企业有转基因稻米,并指责“湖北省一直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违法转基因水稻污染及时阻截”。我们认为绿色和平组织的言论是严重失实的新闻炒作。
湖北省农业厅一直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室研究和安全评价试验监管,加强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开展稻米市场抽样检测监控,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转基因水稻案件。到目前为止,湖北省没有发现商业化种植和销售转基因水稻及其制品的事件。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转基因水稻品种获得商业化生产经营许可。在现阶段,任何种子经营企业不得生产经销转基因抗虫稻种,农民不得种植转基因抗虫水稻,大米加工企业不得收购转基因稻谷。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湖北省农业厅组织了多次执法检查,并将持续依法开展执法监管,对于发现的非法生产、销售、种植转基因水稻的违法案件,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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