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讯 记者19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十二五”期间我国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这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2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中披露的消息。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2012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国家林业局2012年种子(苗)及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三部门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可按规定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据了解,此次核定的农业部2012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涉及水果种子、菌种、菜种、家禽、水产品等80多个类别,以龟鳖类为例,计划明确全年可免税进口10万只种龟及幼体,其中濒危野生龟鳖类不超过6万只。
核定后的国家林业局2012年种子(苗)及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鱼类、昆虫类、植物类等70多个类别的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水果、干果种子苗等近20个类别可免税进口的种子、种苗及种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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