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出台了“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每年新建设施4万亩,到2012年达到35万亩。2008年市级财政安排6.5亿资金,扶持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建设,对规模在50亩以上、符合建设标准的永久性日光温室、简易日光温室、钢架大棚,以奖代补,每亩分别补贴1.5万元、1万元和4000元,新建连栋温室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辽宁:计划2008-2010三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总投资36亿元,组织实施“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项目,新发展设施农业240万亩,到2010年达到800万亩。各级政府对每个新建日光温室小区(50亩)补助10万元,每个新建县级蔬菜育苗中心补贴100万元。2008年省级财政共落实设施农业扶持资金4.87亿元。
上海:2005年起,组织实施“十一五”菜田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到2010年建成设施菜田30万亩。截至2008年年底,已完成19万亩设施菜田建设任务。2008年,市级财政补贴3.66亿元,区县配套2.22亿元,建设设施菜田4.2万亩。300亩以上保护地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每亩补贴4万元。
天津:2007年,将设施农业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计划用五年时间新建农业设施40万亩,到2011年达到100万亩。市级财政对新建的节能日光温室每亩补贴7000元,普通温室每亩补贴4200元,钢架塑料大棚每亩补贴2500元,竹木结构塑料大棚每亩补贴1200元。2008年市级财政共落实设施蔬菜扶持资金3.26亿元。
江苏:省级财政设立设施农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标准化温室、大棚、防虫(遮荫)网等生产设施,以及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采取分区分档发放。新建连片3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苏南补贴1500元/亩,苏中2000元/亩,苏北2500元/亩;1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苏南补贴2500元/亩,苏中3500元/亩,苏北4500元/亩;50亩以上的高架食用菌棚室,苏南补贴3000元/座,苏中4000元/座,苏北5000元/座。2008年省级财政共落实设施蔬菜扶持资金2亿元。
吉林:2008年,提出发展以蔬菜为主的百万亩棚膜经济,计划年均以6万亩以上的速度推进,到2012年全省棚膜蔬菜面积发展到100万亩。2008年,在长春市投资2.4亿元,建温室900栋、大棚1800栋,打井900眼。
宁夏:2007年以来,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突破口,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狠抓生产基地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2008年自治区财政共落实设施蔬菜扶持资金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建造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其中日光温室每亩补贴3000元,大中棚每亩补贴1000元,小棚每亩补贴200元。
内蒙古:每年给赤峰、呼和浩特、乌兰察布3市各安排5000万元,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赤峰市重点对新建设的集中连片设施农业小区给予水电设施配套资金补贴,乌兰察布市每建1亩设施补贴1/3建设费用,呼和浩特市每亩节能日光温室补贴6000元、普通日光温室补贴5000元、大中棚补贴3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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