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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要把握三个关系

时间:2009-08-05    作者:管理员    点击:8597次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有效手段,是财政支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要途径。在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肩负着重要而艰巨的历史使命。适应新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着眼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质量和效益,妥善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处理执行制度与创新机制的关系
  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动力。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也是我们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必须遵守的准绳。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保持开发的生机和活力。因此,湖北省财政农发部门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农发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着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机制,按照项目的性质实行无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并直接与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业增效挂钩;要创新项目立项管理机制,按因素法分配无偿资金,按项目法确定扶持对象,按评价法开展追踪问效,确保项目和资金“三公开”管理、高效运作;大力推进农发项目资金与农业、水利、国土、林业、扶贫等相关项目资金的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共同考核的新机制,“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规模效益。
  处理全面开发与重点开发的关系
  近几年来我省本级财政在收支困难的情况下确保农发项目资金的配套,并适时增加了省级农发项目资金的投入。例如,2009年中央财政对我省农发项目资金的投入已经达5.4亿元,省级财政配套投入达2.16亿元。省财政厅还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近年来还另外安排4000万元的农业板块农发项目资金、2亿元的生猪养殖小区建设农发奖补资金、4000万元的七个试点县脱贫奔小康试点农发资金。这些项目和投入对于促进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三农”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农发的投入增长虽然较多,但与开发的实际需要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这就需要全省财政农发部门正确处理全面开发与重点开发的关系,在注重面上开发的同时,更要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急需开发的地区和项目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有限,必须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当集中农发项目和资金投向某些地区、基本实现开发目标后,就要及时将有限的项目和资金投向另外一批地区,让主产区内部及主产区与非主产区之间都可均等享受集中投入、重点开发的机会。此外,还要坚持激励约束原则,不能因为是主产区或重点龙头企业就能坐享重点投入的优惠,而要加强考核、加强监督,建立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农业综合开发真正由重投入转变到重绩效上来。
  处理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的关系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利民、利企、利县的民心工程、支农工程和致富工程,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寄予厚望。要将这项重大的惠农强农政策实施好、发展好,关键在于管理。有少数地方和单位确实还存在着开发的短期行为,重资金和项目的争取,轻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有的申报项目甚至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有的擅自变更计划、调整项目,有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等,结果有的项目县资格被暂停,有的项目不能顺利通过评审,有的还受到处罚等,教训深刻,值得大家引以为戒、认真改进。全省财政、农发部门一定要将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到加强农发项目和资金管理上,两眼向内监督,双手向内使劲,将来之不易的项目资金管好用好,靠优良的项目、优秀的管理、优异的成绩赢得信誉、获得支持、取得发展。所有开发县都应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开发县资格,坚决克服短期行为,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一项长久的事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等制度规定,保障农业综合开发事业长足发展。
  (作者:王文童 湖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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