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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业发展确定四大安全目标——农业部将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

时间:2009-11-23    作者:管理员    点击:3333次
    摘要:为确保四大安全,即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种子产业安全,并决定把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



    11月18日,农业部召开全国种子管理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四大安全,即确保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种子产业安全,并决定把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通过种子执法年活动带动种子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会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子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并取得显著成效。品种选育推广水平逐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国共创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育种亲本材料一万多份,通过国家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1838个,新品种更新更换了2-3次,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良种供应能力显著增强,全国商品种子繁育生产能力由50亿公斤增加到80亿公斤,加工能力由30亿公斤增加到50亿公斤,种子包衣从无到有,应用面积达5亿多亩。商品种子由30亿公斤增加到60亿公斤,基本实现了精选加工、包装和标牌销售。种子质量有新的提高,据农业部2008年对150多家大中型种子企业“两杂”种子质量抽查,杂交玉米种子合格率为94%,杂交水稻种子为99%,比2001年分别提高了5个和13个百分点。种子产业实力明显增强,种业50强企业经营额由2001年30亿元增加到100多亿元,市场占有率由10%提高到30%以上,“两杂”种子市场份额达到50%以上。种子市场价值从2001年20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500亿元左右,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种业市场。以2000年出台《种子法》为起点,农业部先后制定出台了25项配套规章,同时全国25个省(区、市)制定了种子地方性法规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截至2008年,国有种子企业全部实现了政企脱钩,90%以上涉农市县建立了种子管理机构。初步理顺了种子管理体制,依法强化了市场监管,构建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农业部统计,良种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由2003年的36%提高到目前的40%,2008年水稻平均单产比2003年增加了8%,小麦提高了21%、玉米提高了15%,良种的有效供应为实现粮食连续六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危朝安强调,发展现代农业和确保粮食安全对种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种子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推进我国种业发展问题已经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形成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农业部决定把2010年定为种子执法年,以推进我国种业发展为核心,以规范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完善法规规章为保障,以强化信息调度为手段,通过加大种子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确保良种的有效供应。

  具体任务是,一是清理不合格企业。各地要坚决按照《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进一步严把种子市场准入关,尤其是严把种子生产许可关,严格杂交种子生产单位的资质管理。二是整顿种子市场秩序。除继续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外,农业部将在春季种子市场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各级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种子大市场及种子经销户进行“六查”,即查品种真实性、查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查种子质量、查种子标签、查转基因品种、查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三是规范品种管理。针对目前参试品种多,两级品种审定缺乏沟通等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品种区试和审定管理。加快落实品种退出制度,对于存在明显的性状缺陷,或已不生产的品种要坚决退出。四是完善配套规章。农业部正在着手修订《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制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区试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种子市场、品种区试准入的条件,规范种子生产行为、品种区试管理,统一两级区试、审定的标准,规范品种真实性、转基因品种区试审定及品种命名管理。

  部党组成员梁田庚在会上强调,种子是特殊的生产资料,良种的作用十分重要,加强种子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大力度,切实做好种子执法年的各项工作。  来源: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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